央廣網福州11月20日消息(記者羅曉英)據福建省財政廳披露,為進一步保障好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福建省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并建立自然增長機制。

從2023年7月1日起,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集中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各增加300元,從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提高到2100元、17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孤兒標準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從2024年7月1日起,建立福建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今后每年7月1日起,福建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均與上一年度福建省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同幅度增長。上述政策暫執行至2027年底。

提標后,省級財政將繼續按照各地財力分檔給予補助,各地應補發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將于2023年12月底前發放到位。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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